“你把欠款情況説清楚,我們會協調相關負責人與用人單位取得聯繫,想辦法幫你要回拖欠工資。”1月8日,潘店鎮法律顧問張衞衞向十里霧村村民李懷軍講解追索勞動報酬的事情。
張衞衞介紹,以往,農村發生的矛盾多涉及宅基地、贍養、相鄰權等,村民們很少去縣城尋求法律幫助,也不懂得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糾紛,這些糾紛就成了村民之間解不開的“心結”。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化解,就有可能向民事案件、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轉化,形成社會不穩定因素。為此,潘店鎮把着力點放在有效預防、減少和化解各種大小矛盾糾紛上,注重調解成效、強化調解創新、提高調解能力。他們結合實際,成立了由網格員、綜合執法辦、村民議事會、一村一警務助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組成的5支隊伍。
“大家把矛盾説開,事情得到了解決,心情都好起來了。”在潘店鎮於科村網格員劉洪英的調解下,村民武英和劉菊握手言和。前一陣,劉菊家的麪包車停在衚衕被鄰居武英電動三輪不小心剮蹭,因車輛傷痕不明顯,劉菊未要求賠償。後來,劉菊再次將麪包車放在了衚衕裏,武英想要開車去上班,找到劉菊要求挪車,想起之前車輛剮蹭的事,劉菊越説越激動,兩人還發生了肢體衝突。劉洪英聽聞此事,協同民警一起前往兩人家中進行調解,對矛盾雙方從理法等多方面進行了耐心勸説,並着重對鄰里關係相處的重要性進行了説明。最終兩家均作出讓步,劉菊賠償武英部分經濟損失,不再追究車輛被剮蹭的責任。
“作為一名網格員,我們能及時發現一些鄰里之間的小問題,從小處着手,有效預防小問題升級成大矛盾。我們不能夠解決的問題,也會及時尋求其他隊伍幫助,提高問題解決的效率。”劉洪英介紹。在協調過程中,潘店鎮建立了三級調解機制,即在矛盾糾紛處理過程中,先由網格員調解3次,若不能解決,則由村民議事會、綜治辦協調各方力量調解3次,調解不成功,則啓動農村事務聯動機制,整合警務助理、司法援助等協作辦公再進行3次調解,全面運用法律、親情、感情、威望、震懾等手段,把各類矛盾糾紛調解在一線、化解在村中,最大限度地杜絕集體訪、反覆訪和越級訪現象。
“整合警務助理、司法援助、綜合執法、村民議事會等協作辦公,發揮1+1>2優勢,有效化解矛盾糾紛,解決疑難問題,保障村民合法權益,維護基層和諧穩定,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規範化、制度化。”潘店鎮黨委副書記譙盼盼表示。2020年,該鎮12件信訪積案已全部化解,信訪率下降20%,12345熱線率下降18%。
□本報記者黃曉龍本報通訊員彭巖坤路孟華